案情:
张女士发现老公婚内出轨,并且多次给第三人转账及大额花销,希望第三人返还所有赠与,并承担利息。
点评: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老公在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了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损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因此第三人应全额返还赠与,并承担利息。
建议:
夫妻双方虽然不用控制对方的财产,但是应该了解和知悉对方的财产走向,以免事后发生事情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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