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我代理的原告只有一张借条,并没有转账凭证,这个在法律上是有风险的,对方完全可以抗辩写了借条后,并没有实际给钱,这样很可能就会败诉,本案中,被告并没有出庭,法院缺席判决。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仅约定2017年2月25日还款,故逾期利率应从2017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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