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河南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对陈某某(本律师当事人)的起诉。至此,一起历时两年的涉嫌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尘埃落定,划上圆满句号。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经过不懈努力二审法院在法定刑以下改判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8日作出(2021)豫刑核36182616号刑事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及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刑事判决部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对陈某某等人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