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广宙律师代表策略:
梁广宙律师代表原告,主张根据《试用协议书》的条款,被告应支付设备款及违约金。
提供了合同、快递单、快递签收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原告的主张。
案件争议点:
双方是否已协商解除合同。
设备返还的时间点及是否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依据:
被告逾期返还设备,根据合同条款,应支付违约金。
胜诉关键:
法院支持了原告关于违约金的主张29000元
案件教训与启示:
对于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执行的重要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沟通和记录的重要性。
法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呈现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综上所述,梁广宙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策略运用,在违约金方面取得了胜诉,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条款的精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