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A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与B公司(乳山福禄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及李某(李军)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A公司通过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宏民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及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等费用。 案件中,B公司和李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偿还义务,导致A公司遭受经济损失。A公司在诉讼中提供了详细的借款合同、账户明细、对账单等证据,证实了B公司及李某的违约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A公司与B公司、李某签订的《小微快贷借款合同》合法有效,B公司及李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法院判决B公司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A公司借款本金2,175,798.2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此外,案件受理费及申请费由B公司及李某负担。
本案是刘宏民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刘宏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为A公司追回了巨额贷款,有效维护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件中,刘宏民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为A公司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金融秩序的维护,也展示了法律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外,本案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它提醒相关企业及个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义务,避免因违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最终,刘宏民律师的专业代理为A公司挽回了损失,同时也为法律服务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