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
1、原告扬州市XX织造厂与被告泰州市XX制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存在货款纠纷,但被告表示已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货款。
2.代理被告进行诉讼,最后原告撤诉。
3、在日常交往的过程中,应当保存好证据,对于转账交易凭证等,记账凭证等应当规范。
4、出现纠纷后,第一时间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维权,在律师的指引下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