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
在本案中,原告因被被告饲养的狗咬伤而遭受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吕永杰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结果: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原告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或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原诉请金额。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意义:
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吕永杰律师在处理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专业能力和高效调解技巧。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不仅为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条件,也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保障。此外,本案的调解过程和结果展示了法院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积极作用,以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高效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