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本案例涉及一起股权代持及分红权争议的法律纠纷。原告作为实际出资人,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取得某公司10%股权,并委托被告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然而,该协议未明确所转让股权的实缴状况,导致双方就股权实缴产生分歧。被告声称转让股权仅实缴一半,而原告坚持认为已全额实缴,这一差异直接导致原告分红损失接近一倍,总额超过300万元。
案件核心争议点:
1. 股权转让协议中,所转让股权是否已全额实缴。
2. 原告应享有的分红比例及其合理性判定。
法院判决概要: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原、被告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关系,原告为实际出资人,被告则为名义股东。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原告应依据其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分红权益。法院通过查阅关联合同、分析公司出资状况,并结合双方交易背景及合同条款,最终裁定原告所持股权为全额实缴,并应享有被告所获分红款的一半,即3746250元。扣除已支付部分后,法院判令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剩余的分红款2142875元及其相应的利息损失。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对原告的主张给予了有力支持,成功帮助其追回了应得的分红款项及利息,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总结:
本案之所以能够成功解决,关键在于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对交易背景的深入剖析以及对实际出资情况的充分举证。法院的判决不仅彰显了对实际出资人权益的坚定保护,同时也为处理类似股权代持及分红权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实践案例。
律师专业点评:
在处理股权代持及分红权纠纷时,,由于公司法规定,除股东之间另有规定外,以实缴的资金比例分红。本案中,由于原告股权已全额实缴,而其他股东仅部分实缴,导致股东之间认缴与实缴比例不一致,为代持股东侵占原告分红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细致入微地分析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收集充分证据以证明实际出资情况。本案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示了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