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未达伤残的情况下,因保险公司理赔不合理,伤者提起的诉讼。为了更好的维护伤者的权益,我们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针对伤者的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二次手术费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远比保险公司先前调解时给出的期限要高很多,这也是本案值得诉讼的最大原因。友情提示,二次手术费因未实际发生,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可以待二次手术实际产生后再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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