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借给周某3万元,但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周某拒不承认是借款,熊某将其诉至法院,并委托李月中华律师师作为代理律师,经李月中华律师师调查取证,将案件证据汇总整合。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审理,一审法院判决周某返还熊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周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维持原判。本案在没有借条存在的情况下,经李月中华律师师的努力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借款本金,并争取到了逾期利息。如有类似问题,详细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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