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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某聚众淫乱不起诉案

作者:时间:2024-09-2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22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 被不起诉人A某某

· 前科:无

· 取保候审日期20231223

· 辩护律师:刘晨(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

案件经过

· 案件侦查:由高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 移送起诉日期2024812

· 涉嫌罪名:聚众淫乱罪

· 犯罪事实2023121523时许,A某某召集B某某C某某共三人,在兰州市城关区XXXXA某某家中实施聚众淫乱活动。

法律分析

本案中,A某某虽然实施了聚众淫乱的行为,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决定不起诉。

结论

A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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