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当事人王某委托我所何萧,张高阳律师代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在何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王某最终成功追回劳动报酬 105000 元。
案件背景:
2023 年 2 月,被告解某因为自家农村自建房原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原告劳动报酬,向原告签署了《工资欠条》,确认了合计拖欠原告劳动报酬105000 元整,并约定还款期限,解某还承诺承担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另外,被告袁某与被告解某属于夫妻关系,王某主张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原告屡次催款无果,最终提起诉讼。
主要争议:
1. 工程未确定是否会影响债权凭证的效力:被告解某辩称,王某向其主张欠款时,其交给王某的工程尚未完工,因此解某才不付给王某所欠款项。
2. 该欠款是否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王某认为建房时被告二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二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被告袁某辩称盖房子时不清楚情况,且在 2024 年 3 月已与被告解某离婚。
法院审理及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为,解某虽辩称出具欠条时王某未完工,但未对此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且工程量未确定便结算形成债权凭证与常理不符,因此不采纳解某辩解意见,解某应当支付王某所欠建房款 105000 元及逾期应支付的利息。另外,本案中欠款是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袁某应当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后,因原被告在欠条中已约定由
被告解某承担原告王某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及财产保全申请费用,且本案的发生是被告解某延迟支付建房款引起的,所以本案原告王某因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均由被告解某承担。
总结:
本案围绕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产生。原被告之间虽只签署了《工资欠条》,但本案争议是王某承建解某农村自建房产生的纠纷,所以本案属于农村自建房产生的纠纷。本案胜诉关键点在于何萧,张高阳律师与当事人及律所精英团队详细梳理案件经过明确当事人应得的劳动报酬,并收集证据,证明了被告袁某与解某在建盖房屋时仍处于婚姻存续期,且该房屋建盖是作家庭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欠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经过法院的审查,认定被告解某及袁某对当事人王某的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王某成功追回其劳动报酬 105000 元,且该案件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及原告申请保全的费用均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