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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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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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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2 111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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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