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债务 > 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25 00:00:00 2922 人看过
一、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如果确实是无力偿还的话可以提供证据证明,需要确保基本的生活所需,并且如果对方转移财产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考虑这个情况会进行财产的重新分配的,以及债务还款的情况会进行重新考虑,但是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对方确实是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共同债务无力偿还的话,可以先对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日后再进行清偿。当然夫妻之间协商的债务承担比例,是不能够对抗债权人的。换言之,债权人可以向...

一、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如果确实是无力偿还的话可以提供证据证明,需要确保基本的生活所需,并且如果对方转移财产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考虑这个情况会进行财产的重新分配的,以及债务还款的情况会进行重新考虑,但是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对方确实是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共同债务无力偿还的话,可以先对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日后再进行清偿。当然夫妻之间协商的债务承担比例,是不能够对抗债权人的。换言之,债权人可以向离婚夫妻中的任何而一方追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取消了吗?

离婚冷静期没有取消。

为了降低国家平均离婚率,国家采用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事宜并没有协商好,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三十日内都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2024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承担和分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