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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人免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08 00:00:00 1882 人看过
一、共同债务人免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为债权人同意债务由一方借款人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给部分债务人免责,不过其他债务人还款之后是可以向被免责的债务人追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

一、共同债务人免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规定: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为债权人同意债务由一方借款人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给部分债务人免责,不过其他债务人还款之后是可以向被免责的债务人追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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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有什么?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

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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