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外商投资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3-06-06 00:00:00 2761 人看过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另附:《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条文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外资概念难区别
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具体是什么
企业法人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外资概念难区别

    2024-01-143230 人看过

    近日,商务部副部长马*红表示,“两税合一”目前已经到了可以实施的时机。也有财政部权威人士透露,今年8月全国人...

  • 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具体是什么

    2024-01-142148 人看过

    注册外资公司的基本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 外资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 外资公司...

  • 企业法人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4-01-142906 人看过

    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企...

  • 注册外资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2024-01-143159 人看过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

  • 中外合资股权转让变内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4-01-142961 人看过

    中外合资股权转让变内资程序是怎么样的 1、企业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转报文(正本); 2、出让...

  •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2024-01-141629 人看过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