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死刑 > 哪些人不能够适用死刑

哪些人不能够适用死刑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9-29 00:00:00 1571 人看过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刑法规定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规定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刑法规定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规定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刑法规定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规定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二、什么是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24日,最高院发布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通过律师多小编回答了哪些人不适用死刑的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实践中,一般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这是需要严格依照法律中的规定作出,但同时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是不可以适用死刑的。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多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一律不能判处死刑的有哪些
在异地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办,死刑是否应当废止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哪些
  • 一、死刑是怎么执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六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1、采用注...

  •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对死刑严加控制。为此,我国...

  • 一、死刑复核结果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立即执行、死缓审理复核后,有四种处理结果:(1)予...

  • 立即执行死刑多久执行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情况,如果是判处死刑,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后,交由原审法院执行...

  • 一、死缓改25年后又犯新罪怎么办?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

  • 陈XX系累犯,再次因抢劫罪被检察院起诉,一审法院认为针对已经接受过刑罚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应该从重处罚;二审法...

  • 《大连会议纪要》并未涉及这一内容,该部分为《武汉会议纪要》首次规定。这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麻古的死刑适用...

  • 死刑犯是否具有生命权死刑犯是依照刑法被剥夺了生命权的人,所以死刑犯没有生命权。《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答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答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答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答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答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