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法全文 > 如何确定军婚管辖权

如何确定军婚管辖权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15 00:00:00 660 人看过
如何确定军婚管辖权关于军婚诉讼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正确处理好这一问题有助于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如何确定军婚管辖权

关于军婚诉讼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正确处理好这一问题有助于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坏军婚罪如何认定

对于破坏军婚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人。

2、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3、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确定军婚管辖权”问题进行的解,军人离婚的管辖要区分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双方都是军人的,由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方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师多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对具体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诉讼吗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月时效有哪些,其他时效有哪些
股东依法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有哪些
  • 一、刑事申诉状的内容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证人没有正当理...

  • 刑事起诉书如何书写 起诉书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

  • 拆迁安置是经常发生纠纷的,发生拆迁安置纠纷时,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的,而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

  •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

  • 案件事实: 周某与某公司签订期限自至18日的《劳动合同》(附件《应届毕业生聘用协议书》、《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 只有还款承诺书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还款承诺书,约定了债务人还款的期限,并且能够证明债权存在并未消除的事实,...

  • 术业有专攻, 当我们遇到比较麻烦,甚至牵涉到法律方面的矛盾纠纷时将该事务交给真正的专业人士或者是相关专业...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