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贪污贿赂罪 > 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

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07 00:00:00 1356 人看过
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 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

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

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2处罚编辑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描述编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萌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酒店里面的采购员吃回扣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单位或者企业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会触犯刑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多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单位行贿共同犯罪的认定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如何处罚
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如何处罚

    2024-10-18588 人看过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如何处罚对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应严格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科处刑罚。对从犯和...

  • 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2024-10-183169 人看过

    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 单位行贿共同犯罪的认定

    2024-10-18380 人看过

    一、单位行贿共同犯罪的认定 就单位行贿罪的共同犯罪而言,在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 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行贿...

  • 触犯行贿罪后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4-10-172257 人看过

    触犯行贿罪后会受到什么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什么叫做资金挪用罪

    2024-10-171973 人看过

    资金挪用罪的定义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

  •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2024-10-161943 人看过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答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答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答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答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答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