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担保法 > 担保法律法规 > 物权法 >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10 00:00:00 2514 人看过
一、在民法典什么叫做遗失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

一、在民法典什么叫做遗失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二、遗失物的特征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

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

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

三、遗忘物

遗忘物具有以下特点:

(1)刑法理论上的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

(2)遗忘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是所有人或持有人暂时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权。

3、是财物被遗置于特定的场所内,该场所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财物行使第二重控制、支配权,这排除了任何第三人对该财物的任何权利。

4、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往往能很快回忆起遗置财物的的地方,从而迅速恢复对财物的控制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遗失物只能够是动产,它是因人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而遗忘物是持有人有意识的放置,最后却因疏忽而忘记拿走的。如果大家还有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大家是可以到律师多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未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如何转让
2024登记错误了能赔偿吗
房屋权属登记需何材料
  • 未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如何转让

    2024-10-223298 人看过

    未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的转让 由于在立法上存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所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

  • 2024登记错误了能赔偿吗

    2024-10-212492 人看过

    登记错误了能赔偿吗(一)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机构...

  • 房屋权属登记需何材料

    2024-10-172667 人看过

    一、房屋产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

  • 捡到遗失物不还有什么后果

    2024-10-16877 人看过

    捡到遗失物不还有什么后果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

  • 办理预告登记需注意什么

    2024-10-16438 人看过

    一、办理预告登记需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需提交材料:预告登记申请书;转让方的房屋权属证...

  • 货物所有权转移产生的的风险由谁承担

    2024-10-151778 人看过

    货物所有权转移产生的的风险由谁承担货物发生灭失和损害的原因很多,有些损失是买卖双方的责任造成的,如卖方对...

  • 物权及物权变动的条件是什么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

  • 按份共有的份额转让是如何的一、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

  • 第二百三十四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按份共有是什么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

  • 我国民法典对物权变动作了哪些详细规定我国民法典对物权变动作了详细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

  • 民法理论上,对物权的概念应如何认识,有着诸多不同的学说主张。 从法律关系上着眼来阐释物权的涵义,有对物关...

  •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

  •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