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律师多进行咨询,律师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的区别是什么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的当事人须于数种给付中选定一种...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区别有哪些 1、简单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的一种,比较简单、明确,当事人不容易发生歧义;而选...
和解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方法的优点有哪些债务和解是指债权人以收获部分现金的形式与债务人解除契约,即所有未...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分别是指什么 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属于追偿范围。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
临时借款的情形是什么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
选择之债中选择的效力是如何的 1.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 2.债权人...
一、民法典中选择之债是什么意思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
选择之债中的给付不能是什么意思给付不能,是指在债务关系范围之内应予完成的给付最终没有能够得到完成。给付...
选择之债的特定有哪几种 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情况: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三是因给付不能...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1 成立的原因不同。以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人之...
一、选择之债的选择规定是什么1.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转移是什么意思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如:甲收乙200元,作为卖给...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