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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必备作品是什么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7-07 00:00:00 2300 人看过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很广,涉及音响、绘画、雕塑、戏剧、舞蹈、游戏、电影等各类文艺及科技作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图纸、画作、模型等形式创作的文艺和科技作品;此外还有口头表述、摄影、影音等形式的作品。接下来律师多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法中的必备作品是什么在我们熟知的著作权法中,被明确规定为作品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大类别: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很广,涉及音响、绘画、雕塑、戏剧、舞蹈、游戏、电影等各类文艺及科技作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图纸、画作、模型等形式创作的文艺和科技作品;此外还有口头表述、摄影、影音等形式的作品。接下来律师多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法中的必备作品是什么

在我们熟知的著作权法中,被明确规定为作品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大类别: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以及电影作品等等。

这些作品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由口头表达方式创作的口述作品;由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多种艺术形式构成的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及采用类似于电影制作手法创作的各类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各类图形作品以及模型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著作权法中关于使用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对使用权做出了以下规定:

1、取得使用权者,不得侵犯作者署名、修改及保持作品完整权并需支付报酬;

2、如通过许可获取著作权专用许可,需经著作权人许可方可授权他人使用;

3、出版社可取得专有出版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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