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管辖 > 民事地域管辖 >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2240 人看过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

被告住所地管辖有哪些内容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管辖的案件,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情况确定管辖的原则:

1.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劳动教养地或者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于大部分民事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但是遇有法定情形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多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怎么确定公司属于哪个国税管辖
选择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起诉借款人如何确定管辖权
  • 怎么确定公司属于哪个国税管辖

    2024-10-151627 人看过

    怎么确定公司属于哪个国税管辖可以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国税办税柜台咨询,国税系统可以查询到所属区所及...

  • 选择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2024-10-131219 人看过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 起诉借款人如何确定管辖权

    2024-10-131180 人看过

    起诉借款人如何确定管辖权按照《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

  • 管辖选择错误怎么办

    2024-10-102884 人看过

    管辖选择错误怎么办管辖选择错误时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

  •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2024-10-042539 人看过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

  • 基层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怎么办

    2024-10-042212 人看过

    基层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采取先立案的有优先管辖权。两个或两个以上...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