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扶养 > 成都保障房申请条件都要具备哪些要求

成都保障房申请条件都要具备哪些要求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539 人看过
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

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并且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连续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婚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四)夫妻双方在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四、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四)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四)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被扶养人生活费谁给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