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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如何处理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3-08-11 00:00:00 2851 人看过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到法院诉讼解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自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关于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如何处理1、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1994年2...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到法院诉讼解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自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关于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如何处理

1、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分财产

事实婚姻是可以分财产的,理由如下:

1、事实婚姻不同于普通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中双方的离婚协议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是无效的,但对财产及子女的处理可作为一个重要证据法院一般可接纳。

2、事实婚姻双方如果想要通过协议离婚的,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多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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