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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3-08-10 00:00:00 946 人看过
公司解散诉讼受理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关于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什么1、公司解散诉讼受理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
公司解散诉讼受理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关于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解散诉讼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什么

1、公司解散诉讼受理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公司解散之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解释二”对可以作为法院受理公司“解散之诉”的法定事由列举性地规定了下列四种情形: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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