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午托园老师,然后学生辱骂我,我打他,他后面受伤了并不是我打导致的然后家长索要赔偿的话怎么处理?
田甜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现行有效的规定,教育机构在学生学习、生活期间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职责。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教育和管理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教育机构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在类似的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的承担比例。法院认定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承担了主要的赔偿责任,而直接侵权人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即便受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也会酌情减轻教育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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