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且事故是对方全责,而且伤残鉴定已下来,但医药费社保不给支付
张红霞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针对您提到的上班途中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对方全责且伤残鉴定已完成但医药费社保不给支付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您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因此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交警部门介入处理,促使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对方全责且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您可以依据此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社保不支付医药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社保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支付有一定的规定。如果事故责任在对方,且对方有能力承担医疗费用,那么社保可能不会重复支付。但请注意,这并不影响您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同时,如果您购买了人身意外险或其他相关保险,您还可以尝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您的保险条款和事故情况,给予您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费用清单、伤残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益。
最后,由于法律程序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耐心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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