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李丹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时产生的纠纷,具体如下:
行使条件
- 存在合法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该债权应在债务人实施不当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之前就已成立.
- 债务人实施不当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行使期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诉讼主体
- 原告: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
- 被告:债务人.
- 第三人: 包括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而受益的人;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受让人;因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恶意受让人.
法律后果
- 行为被撤销:一旦债权人的撤销权得到法院支持,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相关行为将被撤销,如无偿转让财产的合同无效,财产应恢复至债务人名下.
- 费用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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