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前父母给买的婚房始终没办理房产证,过了十年办理房产证
李丹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部分可按具体情形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分析:
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虽当时未办房产证,但婚后办理房产证并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从法律形式上完成了将房屋产权赠与夫妻双方的行为,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出资部分的特殊情况
- 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若父母在出资购房时,有明确证据表明是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签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或有聊天记录、遗嘱等能证明此意愿的材料,那么该房屋虽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父母出资部分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按借款认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借款给夫妻双方用于购房,例如有借条、转账记录及相关说明等,那么此出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共同偿还父母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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