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卖走私物品~获利1万5元左右,现被打私办拿着搜查令上门传唤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严重吗~请问这种情况严重吗?
桂静翔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因买卖走私物品获利1万5千元左右,并面临打私办持搜查令上门传唤协助调查的情况,可能的法律后果主要取决于走私物品的性质、逃税金额以及是否曾因此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等因素。
首先,如果走私的物品属于普通货物,且逃税金额在一定范围内(非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此情境下,由于获利金额相对较小,若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律后果可能倾向于较轻的处罚,但具体量刑还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其次,如果走私的物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文物、贵重金属、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那么法律后果将更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此情境下,即使获利金额不大,但由于走私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也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
此外,在协助调查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工作。如果提供重要证据或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有助于减轻刑罚。然而,如果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言,将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