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一般民事纠纷败诉费是多少
蒋德顺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一般民事纠纷败诉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具体如下:
1. 案件受理费:
-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其他费用:
- 申请费:例如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等会产生相应的申请费用。
-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这些人员出庭,相应费用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协议,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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