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婚女自愿与另一个未婚男发生关系,双方都是自愿,可是女方老公发现此行为后对未婚男进行三万块钱的索赔请问这合理吗?
田映钧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一般不构成犯罪。法律未明确禁止已婚妇女与未婚男子间的性关系。女方老公索赔三万并要求写借条,此行为合理性存疑。若无法律依据,此索赔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借条若非基于真实债务,可能无效。女方老公的行为,若涉及威胁、恐吓,可能构成犯罪。强迫写借条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或非法拘禁。综上所述,女方老公的索赔和强迫写借条行为,若无合法依据,可能不合理且涉嫌犯罪。未婚男应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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